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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文化经营许可证与ICP许可证的区别

      2019-12-16 10:19:27发布,长期有效,114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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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定义不同:
    1.文网文全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,由地方文化局(厅)颁发有效期为3年,主要针对于互联网文化产品和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经营。
    2.ICP经营许可证: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,既ICP经营许可证。
    二、法律依据不同:
    1.ICP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、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.
    2.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的依据: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(文化部令第51号)、《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》(文化部令第49号)、《文化部关于落实“先照后证”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》(文市发[2015]627号)等。
    三、申请机构不同:
    1.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:颁证权利归属于国家文化部,后期文化部将权限下放到各省的文化厅以及直辖市文化局办理。
    2.ICP经营许可证是由省级通信管理局审批核发。
    四、经营项目不同:
    1.ICP许可证:主要是网上广告,代制作网 页,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,主机托管,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,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。
    2网络文化许可证:网络音乐娱乐、网络游戏、网络演出剧(节)目、网络表演、网络艺术品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;
    将音乐娱乐、游戏、演出剧(节)目、表演、艺术品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、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。如需详细了解,欢迎来电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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